关于开展2014年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7浏览次数:3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泰山学院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暂行办法》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设专业与计划数:

学院

专业

招生计划(人)

文学与传媒学院

汉语言文学

45

外国语学院

英语

69

商学院

财务管理

82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105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6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40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2013级在校本科生,修读完成主修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学分,方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2、已修主修专业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三、工作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916917。报名路径:教务处主页→新教务系统链接→学生端→学生学籍→学籍档案→辅修报名。

2、预交学费

缴费时间、标准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

时间:918-9月19对已交费的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看其是否符合修读条件。如某一专业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按顺序录取。

4、第二次网上报名

时间:923924。符合条件但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学生,如其他专业仍有计划余额,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次网上报名。报名路径同上。

5、公布录取名单

时间:926928。已缴费但未被录取的学生,退回其预交费用。在正式开课之前,被录取学生申请退出,需扣除部分费用。

6、辅修专业授课

时间:由开课学院具体安排。

四、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泰山学院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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