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泰山学院委员会党校分校优质党课评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6浏览次数:273


    为增强分党校开展党课教学的能力,创新教育手段,提高党课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和目的

    优质党课评选坚持榜样示范、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注重实效的原则。逐步使评选成为程序严格、有影响力、有权威性的常规活动。

.评选要点

    (一)党课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以及学员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二)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有针对性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深入浅出,逻辑清晰,通俗易懂;引证事例真实典型,表述准确恰当,寓理于事,以事论理。

    (三)主题突出、观点正确、论据充分,体现党课的特点。

    (四)符合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与学员互动性强,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

    (五)授课人语言表达流畅,逻辑条理性强,语速语调适当,具有感染力;仪态仪表大方、得体、自然。

    (六)授课时间一般在60---90分钟左右。

三.评选活动的组织

    (一)分党校根据党校统一要求,确定本单位优质党课申报名单,填写《优质党课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党校办公室。

    (二)党校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委,评委人数不得少于8人,分别对申报评优的党课进行现场观摩评选。

    (三)授课人所在分党校人员配合组织授课人课堂教学,不再担任评委。须保证随堂听课人员有一定的数量规模。

    (四)优质党课评选依据量化分值标准确定,名次以优质党课评分表分数排序。优质党课评分表分A票、B票。其中评委持A票,参加听课的入党积极分子持B票。授课完毕后,由听课师生分别进行打分。计分时,A票、B票须分别去掉24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再按评课人数进行平均,总分100分,A票、B票分别占总分的60%40%

    (五)根据评选分数结果,将评选出的优质党课分设一、二、三等奖,作为以后表彰总结的依据。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党校。

上一篇:下一篇:

关闭